加强和规范天津外国语大学校园网络管理,统筹落实我校校内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天津外国语大学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接入单位,并与因特网(INTERNET)联接,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的基础设施。
二、天津外国语大学信息网络中心是学校校园网规划、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保证校内网络在用户信息点至校园网出口之间的信息安全及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活动所需网络正常运行的责任。
三、根据津教委保〔2004〕2号文件精神,任何接入我校两个校区的运营商网络都应由我校直接管理,未经学校审批,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将校区内的计算机、局域网、通讯管井、通讯线路、楼宇与运营商网络(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中国铁通、赛尔网络等)进行连接。
四、因工作需要,确需接入校外运营商网络的部门,应首先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校外网络接入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信息网络中心,由信息网络中心根据我校校园网管理情况统一规划、进行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接入。
五、任何接入我校的运营商网络不得影响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不得使用可能会对学校网络接入设施造成损害的,如三通等禁止使用的设备,违反者将停止使用其网络。
六、接入校外运营商网络所使用的接入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若有故障需及时处理。信息网络中心将对部门自行接入设备进行监控,若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报请学校停止该设备的网络接入。
七、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校校园范围内的所有有线与无线网络,包括无线WIFI、3G等业务。
八、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此之间发生的校园外运营商网络接入两个校区的项目参照本办法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