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中心概况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网络服务  信息化建设  校园一卡通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服务链接  
 正版软件 
 学生服务 
 教师服务 
 部门服务申请 
 客户端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 
 网站报修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天津外国语大学校园网用户接入及管理办法
2013-12-31     (点击: )

 

第一条 为了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校园网应用环境,更好地为广大网络用户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际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是具体负责校园网用户的接入服务及日常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的部门。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联网前,必须事先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办理入网登记手续。

第四条 校园网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未经主管领导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批准,不得与其他互联单位联网,不得发展校外的用户联入校园网,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取得校方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许可的联络单位必须与学校签署协议,并保留协议副本备查;发生费用情况,按已有协议办理。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用户守则的用户提出警告并有权停止服务。

第五条 校园网个人用户及办公用户的接入按照“一人一号,专人专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园网实名认证账号进行规范管理。

第六条 各类联网部门和个人应自行承担从用户接入端口之后的联网终端设备和线缆的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 办公用户入网程序为:

1.入网用户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入网用户申请表-互联网认证服务》,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且加盖部门公章递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并同意符合规定的用户联网。

3.在设备许可的情况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络技术管理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负责用户端口的开通。

第八条团体用户(含学校内部各类联网机房)接入校园网的条件和前置程序为:

1.接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联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报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备案;

2.团体用户必须具备记录用户上网时间、账号、流量、访问地址、域名等用户上网行为信息的技术条件(包括软件系统或硬件设备)。用户上网行为记录信息必须备份保存六十日以上;

3.团体用户需自行建设内部局域网,规划内部IP地址,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地址转换设备;

4.团体用户局域网接入汇聚以上层级交换机,接入单位需提供其网络规划和网络拓扑结构图。专用设备接入校园网,原则上只在接入层交换机上接入。所有接入须符合学校校园网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对其上一级网络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5.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及主管校领导批准,报请学校信息化建设主管校领导核准;

6.参照本办法第五条办公用户入网程序办理其余手续。

第九条个人用户入网程序为:

1.入网用户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个人用户入网申请表》,并且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一卡通)至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办理。

2.学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并同意符合规定的用户联网。

3.在设备许可的情况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在七个工作日内负责用户端口的开通。

4.个人用户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缴纳费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有权停止未按时缴纳费用用户的网络接入服务。

第十条校园网用户须对自己的上网账号加强管理,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如因此造成违法后果,由上网账户号所有者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接入用户必须严格按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核准区域和IP地址接入校园网络,如有变动须报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校园网办公用户及个人用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进行个人网络账户注销手续,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需要在离校转单盖章方可生效。毕业学生按照毕业时间进行批量销户,如需延长服务请另行申请。

第十三条团体用户终止网络接入服务或者变更网络接入服务内容前需要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收回或者调整网络资源及设备。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学校主页 | 南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天津科技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天津师范大学信息化办公室 |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 中国教育信息化网
Copyright © TJFSU  天津外国语大学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编:300270    电话:23283551    传真:23283550